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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28 点击数: 【字体:

 

             慈利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器械设备及高值耗材的采购管理,为临床一线提供有力的设备保障。现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有关各科室所需医疗器械设备及高值耗材的采购制度如下:
一、院内所有医疗器械设备及高值耗材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执行 。
二、申购医疗仪器设备单机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的,须在上一年十二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本科医疗仪器设备采购计划上报院设备科,由设备科汇总后上报院长审批,并报县卫生局及采购办备案。临床工作中确实必需配备的而年前又未作出采购计划的,使用科室需充分说明申购理由后,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三、申购医疗仪器设备单机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含一百万元)的,须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院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四、申购医疗仪器设备单机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须经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专家论证小组集体论证通过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五、申购医疗仪器设备单机金额在十万元以下二万元以上的,所需科室须制表上报院设备科,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设备科报院招标办公室,以院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申购医疗仪器设备单机金额在二万元以下三千元以上的,所需科室须制表上报院设备科,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设备科报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小组以院内非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七、各科室所使用的高值耗材、检验试剂及一次性耗材必须是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需经院内组织的专家确标后,签定购销合同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
八、检验类专用试剂须经使用科室申请,报院纪委审批后,经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小组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集体谈判采购。
九、个别省中标产品因质量、价格等因素与当时市场同类产品相关较大,经使用科室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小组集体谈判采购。
十、设备科每季度应做好所有采购项目的统计工作,上报院纪委备案并进行院务公开,同时将高值耗材、检验试剂部份上报卫生局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院内采购院纪检、监察在报备资料守备的情况下,必须全程参与监督。

终审: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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